# 结算规则
# 结算启动前提条件
商业信息认证是指伙伴提交其用于结算涉及到的银行账号、税率等信息;商业信息认证缺失将导致在华为云系统里无法准确获取到服务商的银行账号及税率信息,无法正常生成结算对账单,影响服务商结算。
# 结算周期
- 结算频率:每月1次,生成上一自然月账期账单;
- 结算内容:上一自然月1号至月底最后一天期间发生且生效的订单或交易,及往月结算部分金额的订单或从未结算的订单; 续订订单所属账期以该订单实际生效时间为准确的所属账期;
- 结算示例:2018年2月8号生成2018年1月账期的账单,包含从2018年1月1号到2018年1月31号进入结算账单时间的订单和交易。账期ID为201801,金额以实际订单和交易为准。
说明: 结算示例:2018年2月8号支付成功的订单,如到2018年3月15号才完成服务监管流程,则该订单出现在账单ID为201803的账单中。
# 结算计费类型
- 按次、按需计费的订单:一次性结算;
- 包周期的订单:一次性结算。
说明:
- 按需套餐包计费类型,不退款,一次性结算;
- 对于包周期的订单在账单详情中应显示:交易金额,应结算金额等信息。
# 结算金额计算规则
华为云会按业务发展需要对分成比例进行调整,详情请参见“华为云云市场服务商合作协议 (opens new window)”。
通用商品
服务商结算金额(含税)=商品销售金额(含税)*(1-收取平台费比例)
严选商品
服务商结算金额(含税)=
严选商品N的底价*订购量*90%
# 付款规则
当通用商品或严选商品包含线下交付服务或其他需要最终客户进行确认的非包周期服务时,华为云按以下方式与服务商结算:
- 需要分次交付的,服务商可以通过设置各次交付验收可确认的比例;
- 根据最终客户验收的信息,依据上述比例统计可结算的严选解决方案服务商结算金额(不含税),在下一自然月与服务商结算;
- 在客户确认并验收服务之前,华为云将按上述比例统计可出账的结算金额(含税)并与服务商进行对账,但暂不触发付款流程;
- 待客户确认并验证服务之后,华为云触发付款流程。
# 发票开具规定
通用商品对账结算
2018年1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易,仍须服务商对华为云开票。2018年11月1日之后发生的交易,服务商直接对购买该商用的用户开票即可,服务商须及时受理用户在华为云上发起的购买通用商品所对应的开票申请;
严选商品对账结算
服务商应按照月结对账单的金额,在收到开具发票通知后1个月内,根据税法要求向华为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目及税率应以开票时税法的相关规定为准。如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
← 结算流程说明 镜像类商品订单结算机制 →